有心為方便,無心為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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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既未證得『無心』境界,
則身口意中,無不是業:
既從思心所所造的一切,都是業;
以凡夫既還是有心境界,
故一切起心動念、造作有為,無非業也。

所以《地藏經》上云:

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
無不是業,無不是罪。
因為都是從有心去造作的也。

從道業中,去證得無心境界也:
所以雖從最高境界來看,業是妨礙解脫的,因為還是有心也。
但凡夫還得從有心中去努力,以至於最後能證得無心境界也。

所謂:

有心為方便,
 無心為究竟。 


所以有業,雖未究竟,但也非純與惡相應也。
既無業則不受後有,所以往生,基本上還是隨業往生的。
而業,乃包括依法所修的道業跟淨業。

依一切業的總合.總質,而決定所能往生的淨土:
既業有惡業、有善業、有不動業、有道業、有淨業,
那隨業往生,是隨那一種業呢?
隨一切業的總合、總質,而決定所能往生淨土的層次。

故生平所發的願,和從願而作的努力,
乃只是業的一部分而已!

而這一部分是否有決定性的力量,
當要跟其他部分的業比較後,才能確定。
因此只是強調隨「願」往生,乃是偏端的。


因為如其它的業太重,
這個願是抵不過那些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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