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解釋】

又作一即十、十即一;一即多、多即一。
謂一與一切,其體用相融而不二

即謂一與多可以等同,用以說明法界緣起現象間之相即關係
此乃華嚴天台等圓教所立之圓融無礙之極理。
華嚴經初發心菩薩功德品中,謂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四中由兩方面論證之:

(一) 就現象之異體關係言:

一與十乃相對待而言,一為十之基數,
十由十個一構成,無一即無十,
既得成十,故知「一即十」。
同理可證成「十即一」。

(二) 就現象之同體關係言:

十中各個一之自體,即是第一個一,
由此而言,十之自體性空(無獨立自性),
故謂「十即是一」。

同理,視十為自體,一為構成十之因素,
自體亦是性空,故稱「一即是十」。

由此說明整體與部分、一般與個別,皆為相即之關係。
故一塵之中,即與一切佛土相即;一念之中,
亦與無量之時間相即。

華嚴宗運用此種認識方法於佛教理論與實踐,
或將佛教全部義理與實踐視為一整體而稱為「一」,
其各個分支和法門則稱為「多」,
或於能生萬有之一心稱為「一」,
而所生之萬有則稱之為「多」。 


出處: 佛光電子大辭典




 
【解釋】

一與一切融即,其體無礙也。

指月錄四曰:

「三祖僧璨信心銘曰: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但能如是,何慮不畢。」


筆削記一曰: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一入一切,一切入一。
互為主伴。」


傳心法要下曰:

「若能了知心外無境,境外無心,心境無二,
一切即一心,心即一切,更無罣礙。」

又曰: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諸佛圓通,更無增減。
流入六道,處處皆圓。

萬類之中,個個是佛。
譬如一團水銀,分散諸處,顆顆皆圓。
若不分時,祇是一塊。

此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種種形貌,喻如屋舍。
捨驢屋入人屋,捨人身至天身,
乃至聲聞緣覺菩薩佛屋,皆是汝取捨處。
所以有別,本源之性,何得有別?」


永嘉禪師云: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捨一切法,
    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


華嚴經第九初發心菩薩功德品曰:

「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

是為佛教中最究極之說。
蓋以萬有之法,在真如法界中,
雖現種種之差別相,
而其本體中則無絲毫之差別。


種種之法,悉為絕對。

而與一切法鎔融時,
知其一,即知一切。


如嘗海水一滴,即能知一切大海水之鹹味也。
此妙旨在華嚴、天台兩家發揮最多。

即約觀法而為一空一切空,
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之說。
以一心三觀,示一境三諦之圓理,
約觀境而傳一心一切心,
一陰一切陰,一境一切境等之幽意。

更於諸法上說一塵一切塵,一法一切法,
        一界一切界,一國土一切國土,一相一切相,
               一色一切色,一毛孔一切毛孔,一眾生一切眾生,
一身一切身,一人一切人,一字一切字,
一識一切識等,

或約修證迷悟等,使明一斷一切斷,
一行一切行,一位一切位,一障一切障,
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一顯一切顯,
一欲一切欲,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


  一入一切入,一佛一切佛,
  一智一切智,一理一切理,
         一究竟一切究竟,一門一切門,
     一種一切種,一受一切受等。


又約破立權實而為一破一切破,
一立一切立,一權一切權,
一實一切實,等之解釋也。
 

出處: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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