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的實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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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師們用兩種方法來訓練他們的弟子 ─

智性的方法意志的或情意的方法


  為了發展弟子們智性的能力,

禪師們把古代所討論或形成的公案教給弟子,
      讓他去思考。

  禪師可能要求他的弟子對諸如下列的公案表示意見:
  「什麼是你未生之前的本來面目?」
  「佛法是為叫你認識本心見性成佛,但你的心在何處?」
  「萬法歸一,一歸何處?」
  僧問趙州,如何是祖師西來意,他答道:
  「庭前柏樹子。」這是什麼意思? 

  弟子在接到這些問題後,會想盡辦法去解答。
  他可能會想「本來面目」是意謂存在的最終道理,
  或者會想「萬法歸一」的一是萬物的絕對根本,而除了它自己之外,
      再無處可歸。

  持著這些觀點,他去參見禪師,在禪師面前展示他所有的哲學與宗教知識
  但是,這些觀點雖然可能與一般的佛教神學相合,卻會遭到禪師的冷漠
  因為禪並不是要去證明、解釋或討論
  而是把「」的事實按其本來面目呈現出來

 
 
   【禪那】有時可以做為
Samathasamadhisamapatti的同義詞。       
  【
Samatha】 意謂寂靜,事實上和禪那同義,後者較為常用。            
  【
Samapatti】 本義為『擺平』或『平衡』,在佛教中則謂意識的平衡,
                            在其中既不起驚醒,又不起漠然,而是心靈安靜的集中於所思。
  【
Samadhi    意指自動的或非自動的完全凝集在所觀想的物件中。      

  當一個人的心同萬物最終之理合而為一,
      並且除了這合一之外不再有其他意識時,就說是處於
三昧狀態
      就此而言: 禪那達到三昧的方法或歷程; 
      禪那所要完成的:是叫我們去實現寓含在我們心靈內的宇宙之道

  禪那要我們去認識最具體的生命,因之也是最有普遍意義的生命
  乾燥無趣又沒有生命的抽象問題是哲學家們的題材。
  佛門弟子所關心的不是這類事情:
       他們要求直接看到事實本身,而不是以哲學的抽象為媒介

  有人問一個禪師,他死後到何處去找他,禪師說
       「仰臥荒野,四腳朝天。」


  當另一個禪師被人問道涅槃的安靜不變時,他說
       「落葉隨水流,秋月上孤峰。」


  另一個禪師走到講壇上,卻只向會眾說「珍重」,
  過了一刻又說:「如果有人不懂的,可以站出來。」
  一個和尚走向前來,對禪師恭敬行禮,而禪師卻大聲說:「蠢漢!」
  那和尚抬頭要抗議,禪師卻把他喝出去。

  當另一個和尚走上前來,問道:「什麼是最密意(表達最高真理的話)?」
  禪師卻僅答道:「你說什麼?」

  看了所有這些問答,我們可能在禪中發現神秘主義的痕跡嗎?
  禪師們一些也沒有暗示自我的寂滅和融入絕對,
  或暗示現象世界之投入涅槃的深淵。

  百丈懷海(七二○──八一四)被一個和尚問道:
      「世間最奇特的事是什麼?」
  他答道:「獨坐大雄峰!」
  和尚向他行禮,百丈卻打他。

  這一打是意義深長的,它透露出禪的精神,因為
禪要人獨立,自主,
      免除一切單面,亦即是免除一切約制與條件

  在佛教哲學中,與「直觀」一詞相似的是「般若」(
Prajna): 
  (1)理性或「思辨的理解」相類的是「
  (2)分別識與般若常常是相對的。 

  般若超過分別識;在感官智力世界,我們應用分別識
  這個世界的特色是二元性,因為有見者被見者之分,這兩者是對立的

  在般若中,這個分別卻不存在;見者與被見者是同一的
      見者就是被見者,而被見者就是見者。
  當我們把般若像在分別識中一樣,分為兩個因素,般若即不再是般若。
      般若圓滿自足

  分別乃是分別識的特徵,而般若正好與之相反。
  般若整體對其自身的自我知識而分別識則忙碌於各個部份
  般若統合原理分別識總是分析性的

  
分別識沒有般若做為支援,就不能發生作用;部份永遠是整體的部份,
  部份永不能靠它們自己存在,
  否則它們就不再是部份──它們甚至會不存在。 

  當我們看到一朵花,我們說那是一朵花,
      而這是一件直觀行為,因為知覺也是一種直觀。
  但是當般若觀照一朵花時,它不但要我們觀照一花朵
      同時還要觀照不是花的東西
  換句話說,在花尚未成花以前,看到這朵花─而這樣做,
      並不是由於思想上的假設
  而是「直接」見到

  用更為形而上學的方式來說,般若會這樣問我們
      「在世界未創生以前,神在何處?」

  或者以個人為物件來問
      「當你死後,焚化成灰,散在空中,你的自我在何處?」


  對於這些問題,般若要求「直下」回答,而不准片刻的反省或推論。 

  分別識的基礎是般若,是般若使得分別識以分別原理而運作
      這是不難識別出來的,因為若沒有某種東西行合一作用,
      分別作用就是不可能的。

  除非有某種東西存在於主體與客體之下,做它們的基礎,
      但又既不是主體亦不是客體,則主體與客體之分就是不可能的。
      這個基礎乃是主體與客體可以在其中運展的場所,
  是使得主體可同客體分離,而客體可同主體分離之處。

  如果這兩者沒有任何關連,則我們甚至不能說它們是分離的或對立的。
  在主體中必有客體的成份,在客體中必有主體的成份,
  這乃是使得兩者之分別與關連成其為可能之處。

  再者,由於這個最基本的原理不能夠從智性的分化作用去探討,
  因此必須由另外的方法去達到它。它是如此徹底的根本之物,
  因此一切分別性的工具都無法置喙。我們必須訴之於般若直觀。 
  般若是整體在那裏的即使當它顯露在由分別識所做的每個肯定與否定中時,
  它都是整體不分的。

  
  分別識之為分別識,就在其將自身偏於極端,但般若卻從不喪失它的整體性。 
  般若是最終實在,而般若直觀是它對自身的意識
  因之般若是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它不僅是活動感覺(activity-feeling),
      而是活動之自身;它並不是一種三昧(正定)狀態, 不是一種消極狀態,
      不是僅僅注視著一個物件;它不知道有所謂物件;它是活動本身
  般若沒有預先想好的方法;當需要時,它從自身將它們創造出來

  方法學這個觀念不能用之於它,目的論亦不能用之於它──
  但這並不意謂它是反覆無常和不識規律的。
  然而在某種意義上,它確實是不顧規律,因為般若是自身的創造者,
  它是出自其自由意志而自行創造的。
 
  如此,分別識是從般若發出,般若藉分別識而運作
  從分別識的觀點來看,般若當然是有目的的,是有方法論點,但我們必須記得,
  般若並不受分別識的統御,這即是說,般若不被非般若所統御
  而由於般若是其自身的創造者,它的世界乃是常新而永不重覆的

  世界並非千百萬年前所創造的,而是每時每刻都在創造
      這個創造乃是般若使然。
  實在界並非一個供分別識的手術刀來分解的屍體。
  設若它是一個可讓分別識解剖的屍體,則當「火神來求火」
      這句話被重覆一次之後,悟性就可以說已經走到最終的地步,
      但事實卻遠非如是,「火神」還得等待般若在最終極的意義上認識其自身。

    從認識論的意義來說,實在即是般若
    從形而上學來說,實在

    因此,空即般若般若即空

  身體是意志之表現,而將意志與身體結合為一個個體自我者,
       乃是內在創造性的生命。
  身體、意志和個體自我,是由分析性的分別識所產生的概念,
       但那藉著分別識而創造這一切概念的內在創造性生命,
       卻只能由般若直接掌握。 

  分別識有其方法,但般若沒有方法
  因為它總是要求直接,它從不允許任何形式的猶豫與反省
  當我們看到花,我們立即知道是花。
  當你把手浸入冷水,你知道它冷,而且這是直接的,沒有經過片刻思考
  就從這一點來看,般若直觀與知覺相似。

  兩者的分別在於知覺不越乎感官,而直覺遠為深遠。
  當知覺觸及這深遠的基本時,就變成了般若直觀。

       知覺若要成為般若,必須再加一些東西。
  然而,這個東西不是自外而加的,它是知覺本身
      而要認知(實現)此點,乃是般若直觀的作用

  換句話說,這是般若直覺到它自身;般若乃是它自己的方法。 
  般若絕不是被自己所喚醒,當它被喚醒,總是由分別識使然
      但分別識並不知道此點,因為分別識總以為沒有分別識就沒有要被經驗的世界
      認為般若若屬於此世界,就必須和分別識同一階層,因此就可以根本不要般若。
  但事實是,若沒有般若,分別識永不可能是分別識;般若是分別識的必要條件

  使同一律得以作用的,是般若,而同一律乃是分別識基礎。
  分別識不是這個邏輯定律的創造者,而是藉著這個邏輯定律來作用。
  分別識把它接取過來,它卻不能被分別識所設計出來的任何方法所證明,
  因為分別識本身是依它而存在的。

    眼睛不能看到它自己;要想看到自己,需要鏡子,
    但它從鏡子裏所見的卻不是它自己,而是它的影子。


  分別識可以設計出一些方法來認識它自己,但這個認識卻是概念性的東西,
      是假定出來的東西。

  然而,般若卻是那能夠在自己之內轉動並看到自己的眼睛,
      因為它就是同一律本身。主體與客體之能夠同一,是般若使然,
      而其所有能夠如此,絕不憑藉任何媒介。

  分別識在從一個概念移向另一個概念時,總是需要媒介─這乃是分別識的本性
  但般若同一律本身,它不需要從主體轉到客體
  因此它揮舞著拄杖;有時肯定,有時否定,宣稱「A不是A,因此是A」。
  
  這是般若邏輯。 般若涵擁整體,而分別識則關乎部份
  這需要更進一步解釋。如果各部份聚在一起,成為不相連的和不相合的堆積,
  則分別識就不能把它們做為智性分析的題材。
  分別識之能夠處理部份,是因為諸部份同整體相關─個體而言如此,
      集體而言亦如此─而由於如此,它們才呈現給分別識。

  每一個單元(或單子)都單獨同另一個單元相結合,
  並同其他一切單元的集合相結合,如一個網狀。
  觸其一,則其餘皆動。

  分別識瞭解這一點,並能夠想像其間關係的錯綜複雜,
  而承認在它們之下,必有一個整合原理做為基礎。
  不僅如此,分別識還能夠列出這些原理是什麼原理,如哲學與科學所為者然。

  但分別識不能夠把這種行為遍及整個實在界;它的視域被限制在有限的界域,
  這個界域是不能無限擴充的,它必須止於某處。

  然而,般若視域卻沒有界限
  它涵括一切事物之整體超乎空間的無限與時間的無止
  而不是一個受限制的連綿。

    它的這種行為不是歷遍每個整體,把它們認做是屬於一個整合過的整體,
    而是一瞥之間就盡收眼底
    雖是這般領悟整體,各部份卻未越出般若的視域。

  這一個經驗,我們最好稱之為般若的做為演化,
  這個演化將整體做動態的收覽,而不是靜態的收覽。 
  創造即靜觀,靜觀即創造。
  留在自身中,是靜觀;當它投身於分化,即是創造

  由於這種分化行為不是外加的,而是自我分生行為,因此它是創造;
  我們可以說它是從無而創生的行為。

  空不可從靜態去著想,而得從動態;
      或者,更恰當些,同時是靜態與動態。
  因此,般若連綿由靜觀而創造,並經由創造而靜觀。 
  因此,在般若中有一種永恒的進展,而同時又是永不改變的合一狀態

     永恒的開展,又無盡的限制其自身,般若永不失去它在分別識中的同一。

  邏輯上來說,般若創造行為包括著無止境的矛盾序列:
  以一切可能的形式,以一切可能的狀態,般若含於分別識,分別識含於般若。
  
  因此,般若與分別識有無限的交織穿透
  但我們切不可從空間的意義上來瞭解這句話。
  因為這個最為徹底的交織穿透,雖然無限複雜,卻仍舊可以體系化
  它是般若自己編織的網,分別識在其中每一積極的作用。

  因此,當有了般若直觀,所有這一切「神秘」,都吐露出了它們的秘密
  而當我們的視域還未越出分別識時,我們則不能穿透它的最底根基,
  因此自然不能瞭解般若如何在分別識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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