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  煜  法師




有人謂:

「默照者,乃是對一切內外情境,
皆保持著敏銳察覺之心;
故能於一切時處,皆清楚明了。
甚至若起煩惱妄念,還應如法對治。」

默者,不動心;照者,察覺境。
甚至所照之境,將擴大廣延,從身體.感覺及周遭外境等。
 
首先講:對默照禪的附會,即雖非默照禪而附會為默照禪。
有人說:「默照者,就是當對一切內外情境,
皆保持著敏銳覺察之心。甚至當發現有煩惱妄念時,
還得用佛法去對治消除。」

因此他們說:默者,不動心;照者,覺察境。
照者,覺察內外之境;這是還可接受的。

至於默者,不動心。便存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因為一般人所謂的「不動心」,乃指第六識的不動也。
而如只是第六識的不動心,便頂多是修止或入定的功夫爾,
而不能見性開悟也。
 
而且一方面要覺照境的存在與變化,一方面又要安心不動;
這乃是兩難的課題。因為凡夫,既覺察到外境,心就難免動了。

反之,若安心不動,對任何境相皆不起分別,
就難以去察覺它們的存在與變化。
所以這乍看,好像兩全其美;
但對初學者而言,是很難入手的。
 
甚至說:在默照的過程中,所覺照的境界還會慢慢擴大,
最初從比較小的身體,慢慢擴大到周邊種種境界。
故謂之為:從小我到大我。然而大我後,又當如何呢?

我說:是神我或梵我爾,乃絕不可能是無我也。
為什麼呢?皆在「相」上作功夫。
 
似如此,則既從「作意」起觀,復「能所皆存」,
如何與真心相應呢?以眾所謂「分明」者,
乃是從根塵相對、能所互動中,而確定其明也。
故於其中,乃少不了我執與法執也。
故俗所謂「分明」者,正是「無明」的本來面目。
 
如果再用《楞嚴經》的宗旨來考查的話,
首先它是「作意起觀」,雖然觀的對象,不是固定的,
但還是從作意心,去起觀的。

第二、在修觀的當下,一方面明瞭外界所觀的相,
一方面也認定內有一個能觀的我。
於是既從始至終,皆「能所對待」,
這可能與真如心相應嗎?
 
尤其很多人乃錯以為:
既眾生都是無明顛倒,則愈修行當就愈清楚明了才是!
然何謂「清楚明了」呢?

就是眼睛看得清楚,耳朵聽得明了,
心中一無迷惑,這就清楚明了了嗎?

這有個很大的問題:
因為一般人所謂的清楚明了,
乃須從「根塵相對、能所互動」中,而確定其明也。
 
這就像笛卡兒所認定的:我思,故我在。
然若不思時,你還在不在呢?

若為有境界故,才清楚明了。則無境界時,又如何呢?
大概會跟阿難一樣,無聲即無聞,如何能清楚明了呢? 
再其次,如只有當下的對象,還不能清楚明了。
而必與過去、未來比較後,才對照成清楚明了。
簡言之,如果心不分別取捨,則能清楚明了什麼呢?
 
凡夫既錯以為:愈修行,當就愈清楚明了才是!
所以難免於修行的過程中,不斷地自我暗示:
我乃愈來愈清楚,愈來愈明了也。

其實這自以為是的清楚明了,乃正在增長其我執與法執也。
所以這自以為是的清楚明了,其實正是無明的本來面目。
這「正是無明的本來面目」,卻不是我創說的;
因在《楞嚴經》中,就有很明確的經文:
 
『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與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
 
如經典所謂:『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故清楚明了者,乃為心性本就是清楚明了的,
而非因覺照塵相,才清楚明了的。

就像於耳根圓通章所謂:
雖於睡覺時,六根不起作用,但真心還是清楚明了的。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
但一般人卻不能從見性而覺悟於心性的本明,
故必須透過塵相的覺受,才肯定根性的清楚明了。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既不得不依附於被覺照的境界而稱為明,
故相對地也妄立能覺明的主體。

這從「能相與所相」的相待,
而肯定清楚明了者,
其實都是邪見。
 
其次,『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在覺察情境的當下,如認定有能知、有所知;
這即是無明的根本。又『知見立知』也可以說:
如果在覺察情境的當下,更去分辨:已知或未知。

這也是無明的根本。

故或從空間的能所對待,或從時間的前後際別,
皆是無明的根本也。

反之,雖覺察情境,卻能所不生、前後際斷,
這才能無漏清淨而證涅槃也。
 
所以愈想清楚明了,就愈無明深重與沈淪顛倒。
故不當以「作意起觀」「清楚明了」與「廣大周延」,
而稱為禪法也。此皆在「相」上用功夫爾。
 
所以若從作意起觀,而寄望愈修行,
內心愈清楚明了,外境更廣大周延,這是什麼禪法呢?

曰:外道禪爾。

因為既外道,也能證得天眼通、天耳通,
難道還不「清楚明了」與「廣大周延」嗎?
雖然這些禪法,對生活中,還是有安定身心的作用。
可是要見性解脫,終究是「八千里路雲和月」,還遙遠的很!
 
故何謂「默」?蓋真如心者,
乃不生不滅、不動不移者,故名之為默。
從默中自然起照,謂之默照也。

而於默照中,更不計度分別;
故既非清楚,也非不清楚。

譬如境來影現,境去影空;
故對鏡而言,何所謂清楚與不清楚呢? 
下面我們乃從《楞嚴經》的宗旨,而來論述:
何謂默照禪?蓋「默」者,不動心也。
然此不動心,不是指第六識的不動,而是指真如心的不動。
以真如心本是不生不滅、不動不移者,故名之為默。

但不動心,不是光靠嘴巴講的,也不是單用頭腦想的,就能不動。
而是要有真正的修行功夫,才能體證於真如不動。
 
從證得真如心後,自然能起覺照之用,這才稱為「默照」。
因此不需要去管要照什麼?既證得真如心,即不著相也。
因此相的明暗、動靜、大小、遠近,乃皆無所謂。
問題的焦點,只在我們是否真證得真如心?
如已證得,則一切都不是問題。
反之,雖未證得,卻想模擬,則處處都是問題也。
 
一個人如真證得默照的境界,即不再起作意分別。
因此這時,對所覺照的境界,既不說它清楚,也不說它不清楚。
這就像鏡子,境來影現,境去影空,祇是當下明了而已。
而不去比較過去、未來,故既無清楚與不清楚的差別,
也無周延與不周延的界限。
 
因此修習默照禪,最重要的不是在所照的「相」上,
去判斷修行的層次?而是當從「默」的程度,來堪驗自己的功夫。
從默去修心,是因;由照而得用,是果。
真修行人,當努力的是因地法門,而非果地功德。
 
然初修默照時,不能即時相應於真如心用。
故且用「剝捨」法,乃隨照即捨─捨作意分別,心隨相轉;
故能隨照即寂也。於是乎,末那識乃如「剝芭蕉然」;
從層層剝下,以至於自然現起真如心之妙用。
 
雖初修默照時,不能即時相應於真如心用。
因為一般眾生的末那識,是從來不間斷的;
不只白天不間斷,夢中不間斷,甚至生死之際,也從不間斷。 
既從不間斷,則當如何?

且用「剝捨」的方法,
將末那識從外到內、從粗到細,一層一層地把它剝捨掉。
以一切妄念,皆從末那識的作意分別而生;
故欲「剝捨」末那識者,得從粗重的妄念先剝捨起。
 
然妄念當如何剝捨呢?返照內心,如起任何妄念,
就立刻將之截斷去除。故重點,
只是在覺察心中還有什麼妄念而去除之。
而不當管:我現在已證得什麼境界? 

既若起妄念,即能剝捨之,故能隨照即寂。
既心不隨相轉,也心不作意分別。
這不斷地捨了又捨,便如「剝芭蕉然」;
從層層剝下,以至於證得真空境界。
至於什麼時候,能現起真如心用呢?那就水到渠成爾。
 
這即是前面所說:真正的默照禪,應該往「默」上用功,
而不得於「照」境上作計較。這以「剝捨」的方式,
而進入默照禪,乃與修定不一樣。
 
修定乃應把注意力安在一個固定的對象上,
如數息就專注在數字上,念佛就專注在佛號上。
而剝捨法,卻是什麼也不能安住,唯見一個,殺一個;
見兩個,殺一雙。必將一切境相趕盡殺絕,直到趕無可再趕,
剝無可再剝;則自然能現起真如心之妙用。
 
問:何以能自然現起真如心用?
答:真如心用本來如是,但識被相轉,故不覺爾。
現既以「剝捨」法而剝盡一切妄念,
則如古鏡垢除明現,鑑照無餘。
 
為什麼能自然現起真如心用呢?因經驗上,就是這樣。
若就理論而言,乃為真如心,法爾如是。

但眾生因被太多的妄想雜念所蒙蔽,所以不能相應。
因此當我們一次又一次地把迷惑的相,慢慢去除後,
真如心即能自然現起。

所以禪法乃曰:「不必求真,但去除妄」。
以「妄」若除盡了,「真」即能現前也。

或如經典所用的比喻:譬如古鏡,垢除明現,鑑照無餘。
故你不需要再去找光明,因為心性本就是光明的。
因此重點,唯在於把妄想雜念去除乾淨,
而不需要擔心,真心那時候才會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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