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的主體精神
作 者: 黃 總 舜
萬法唯心觀 — 禪宗的世界
禪宗是中國化的大乘佛教。它從印度佛教中吸收了「萬法唯心」的思想,
認為「心」是世界的本源,萬物都是由「心」觸緣所現,並無自性,
世界六塵而已,乃一心之迷妄所化,本不實有,念生即有,念去即無,
世間萬事萬物都是轉瞬即逝的,誠如《金剛經》所云: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李文會云:
「微塵者,妄念也;世界者,身之別名也。微塵是因,世界是果;
微塵世界者,謂因果也。然自己真性,非因非果,能與六道眾生為因果也;
謂自性是因,六道是果。……不知因果元是妄心,自作自受,
一念悟來,即無微塵,世界何有?
放云:即非微塵,是名微塵,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若欲建立世界,一任微塵熾然,若欲除滅世界,覺悟人法俱空,了無一法可得,
湛然清淨,不被諸境所轉,皆由於自己也。」
正因為世界萬物唯心所現,所以「心」是統攝一切,無所不包的。
心含萬法,「心量廣大,猶如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
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
「心」是世界的唯一主宰,捨此而外,別無他物。
認為「心」是世界的本源,萬物都是由「心」觸緣所現,並無自性,
世界六塵而已,乃一心之迷妄所化,本不實有,念生即有,念去即無,
世間萬事萬物都是轉瞬即逝的,誠如《金剛經》所云: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李文會云:
「微塵者,妄念也;世界者,身之別名也。微塵是因,世界是果;
微塵世界者,謂因果也。然自己真性,非因非果,能與六道眾生為因果也;
謂自性是因,六道是果。……不知因果元是妄心,自作自受,
一念悟來,即無微塵,世界何有?
放云:即非微塵,是名微塵,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若欲建立世界,一任微塵熾然,若欲除滅世界,覺悟人法俱空,了無一法可得,
湛然清淨,不被諸境所轉,皆由於自己也。」
正因為世界萬物唯心所現,所以「心」是統攝一切,無所不包的。
心含萬法,「心量廣大,猶如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
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
「心」是世界的唯一主宰,捨此而外,別無他物。
萬法唯心之心,在禪宗那兒,徹底地剝掉了超現實的、神秘的外衣,
而被還原到現實生活中來,它是指現實個體的主觀心靈,即那種沒有被污染的、
超功利的、清淨自由的心靈。「心」是主觀精神,而不是超現實的客觀精神。
這樣,萬法唯心就意味著:
個體的主觀心靈是世界的本源,亦是世界的主宰,
捨此個體的主觀心靈,別無其他主宰。
而被還原到現實生活中來,它是指現實個體的主觀心靈,即那種沒有被污染的、
超功利的、清淨自由的心靈。「心」是主觀精神,而不是超現實的客觀精神。
這樣,萬法唯心就意味著:
個體的主觀心靈是世界的本源,亦是世界的主宰,
捨此個體的主觀心靈,別無其他主宰。
正因為現實個體的主觀心靈是世界的唯一的主宰,
所以釋尊來到人間的第一句話就是: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唯我獨尊」思想是由萬法唯心之世界觀引申出來的,它是禪宗「活的靈魂。」
《五燈會元》卷二十二載:問:如何是佛?師曰:不指天地。
曰:為什麼不指天地?師曰:唯我獨尊。
禪宗強調「萬法唯心」、「唯我獨尊」,充分地肯定了人存在的價值和主體地位,
從根本上否定了超越於世界之上的人格神和上帝的存在,否定了神權,
肯定了人權,把現實個體的人當作主體推上至尊的地位。
這種對人的高度推崇,(主要是人的精神主體)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宗教都不能想像的,
也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宗教絕對禁止的。在這個方面即便是充滿人道精神的儒家、
道家也不能同禪宗相提並論,因為儒道兩家都以「天地」為至尊,
強調人應當順應天地,而禪宗則認為,天地也是在心的統攝之下,概莫能外,
因此人只須依處自身,只須回歸到自己圓融無礙的、清淨自由的心靈自性即可,
而無須跪拜在其他任何外物、任何人之前。
人是世界的主人,亦是自己的主人。
由此可見,禪宗信奉的「萬法唯心」的世界觀,
從根本上確立了人的精神的主體地位。
人的主體精神作為世界觀的基石和核心,支起了禪宗哲學輝煌燦爛的精神大廈;
它向世人當頭棒喝:昂起你神聖的頭顱,做自己的主人!
所以釋尊來到人間的第一句話就是: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唯我獨尊」思想是由萬法唯心之世界觀引申出來的,它是禪宗「活的靈魂。」
《五燈會元》卷二十二載:問:如何是佛?師曰:不指天地。
曰:為什麼不指天地?師曰:唯我獨尊。
禪宗強調「萬法唯心」、「唯我獨尊」,充分地肯定了人存在的價值和主體地位,
從根本上否定了超越於世界之上的人格神和上帝的存在,否定了神權,
肯定了人權,把現實個體的人當作主體推上至尊的地位。
這種對人的高度推崇,(主要是人的精神主體)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宗教都不能想像的,
也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宗教絕對禁止的。在這個方面即便是充滿人道精神的儒家、
道家也不能同禪宗相提並論,因為儒道兩家都以「天地」為至尊,
強調人應當順應天地,而禪宗則認為,天地也是在心的統攝之下,概莫能外,
因此人只須依處自身,只須回歸到自己圓融無礙的、清淨自由的心靈自性即可,
而無須跪拜在其他任何外物、任何人之前。
人是世界的主人,亦是自己的主人。
由此可見,禪宗信奉的「萬法唯心」的世界觀,
從根本上確立了人的精神的主體地位。
人的主體精神作為世界觀的基石和核心,支起了禪宗哲學輝煌燦爛的精神大廈;
它向世人當頭棒喝:昂起你神聖的頭顱,做自己的主人!
自救自度觀 — 禪宗的命運
既然萬法唯心,世界沒有實體性,人生的興衰際遇,
亦是由個體自性隨緣妄化、執假成真、捨本逐末的產物,
既然人的心靈自性是世界的主宰,亦是自己個人的主宰,
這就意味著禪宗從根本上,否定了超驗的主宰一切的神靈,
因而也就徹底地否定了宿命論。
宿命論認為,人的命運是由超驗的人格神主宰,由前世所定,無可逃避,
人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怎樣奮鬥,怎樣費盡心思,都無法擺脫命運的追捕,
無法把握自己的命運,就象奧狄普斯王一樣註定終身在黑暗的世界中流浪。
宿命論的最大弱點就在於否定了人的主體性,否定了人的能動作用,
從而也就否定了個體自救的希望。
禪宗則與此相反,它不相信宿命論,它所信奉的命運觀充滿了積極的樂觀精神。
禪宗認為,人的命運不是由超驗的命運之神決定的,而是由個體自身決定的,
由個體自性迷悟以及因此而造諸業決定的。
亦是由個體自性隨緣妄化、執假成真、捨本逐末的產物,
既然人的心靈自性是世界的主宰,亦是自己個人的主宰,
這就意味著禪宗從根本上,否定了超驗的主宰一切的神靈,
因而也就徹底地否定了宿命論。
宿命論認為,人的命運是由超驗的人格神主宰,由前世所定,無可逃避,
人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怎樣奮鬥,怎樣費盡心思,都無法擺脫命運的追捕,
無法把握自己的命運,就象奧狄普斯王一樣註定終身在黑暗的世界中流浪。
宿命論的最大弱點就在於否定了人的主體性,否定了人的能動作用,
從而也就否定了個體自救的希望。
禪宗則與此相反,它不相信宿命論,它所信奉的命運觀充滿了積極的樂觀精神。
禪宗認為,人的命運不是由超驗的命運之神決定的,而是由個體自身決定的,
由個體自性迷悟以及因此而造諸業決定的。
既然人的命運是由個體自己造成的,一個人的吉凶禍福、成敗榮辱,
全是由自己行為的善惡和努力與否決定的,而不是由超驗的人格神前定的,
因此,人要解脫自己,也只能依靠自己,「解鈴還須系鈴人」。
沒有人能度我上天堂,也沒有人能推我下地獄。
天堂地獄全系於一念:一念悟,地獄即天堂,一念迷,天堂即地獄。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凡是聖,全在自己,別人是奈何不得的。
惠能云:「眾生無邊誓願度,不是惠能度,……心中眾生,各於自身自性自度。
……邪來正度,迷來悟度,愚來智度、惡來善度、煩惱來菩提度,
如是度者,是名真度。」
又云:「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
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
若自心邪迷,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
雖然禪宗自救自度的具體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真懺悔,真慈悲,
滅諸惡行,除諸邪念,學無上正法,禪定頓悟等等,但無論哪一種自救之道,
都離不開主體精神的發揮,都離不開自己的主觀努力。
自己倘若不修行親證,不明心見性,即便是釋尊本人前來也救你不得。
全是由自己行為的善惡和努力與否決定的,而不是由超驗的人格神前定的,
因此,人要解脫自己,也只能依靠自己,「解鈴還須系鈴人」。
沒有人能度我上天堂,也沒有人能推我下地獄。
天堂地獄全系於一念:一念悟,地獄即天堂,一念迷,天堂即地獄。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凡是聖,全在自己,別人是奈何不得的。
惠能云:「眾生無邊誓願度,不是惠能度,……心中眾生,各於自身自性自度。
……邪來正度,迷來悟度,愚來智度、惡來善度、煩惱來菩提度,
如是度者,是名真度。」
又云:「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
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
若自心邪迷,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
雖然禪宗自救自度的具體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真懺悔,真慈悲,
滅諸惡行,除諸邪念,學無上正法,禪定頓悟等等,但無論哪一種自救之道,
都離不開主體精神的發揮,都離不開自己的主觀努力。
自己倘若不修行親證,不明心見性,即便是釋尊本人前來也救你不得。
依自性法觀 — 禪宗的真理
禪宗的真理觀也體現了主體精神,它與科學的真理觀不一樣。
自然科學的真理觀認為,真理是對世界客觀規律的反映,它是外在於人的,
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每時每刻都在自在地發生作用,
個體的人在實踐活動中應當服從規律。
禪宗所講的真理(佛法、正法、善知識)則是主觀的真理,是自為的、內在的,
它一刻也離不開個體的自性,它的存在與個體的「內證本心」是絕對不能分割的。
真理與本心自性是一體無二的、而不是互相外在的。
一旦佛法成為外在於個體自性本心的存在,它就不是真正的真理,
而是「法障」。在禪宗看來,凡是能引導人超越日常功利欲念,
以及由此帶來的諸般痛苦、煩惱、不善心而達到清淨純潔、
圓融無礙的精神自由境界之一切法都可稱之為佛法(真理)。
清淨自性的證悟是檢驗佛法真理的唯一標準。
某法門若有助於我內證自己清淨自由的本心,便是真理,
反之,若阻礙自己的心靈自由,便是「法障。」
在禪宗那裏,「真理」不是與「謬誤」對待的,
而是與「法障」相對待的,因為禪宗認為,心含萬法,
一切法都是佛法,法無正錯之分,只有方便隨緣之分,
它與一個人的悟性有關。佛法,作為個體自救的真理,
它的最大特徵是「自性法」。
所謂「自性法」,就是從自己清淨本心中證得的。
法與本性是同體一如的,是一種無念之法,無法之法。
說它是法,是因為從自性中證得,
說它是無法,是因為它與自性絕對和諧統一的,達到一種高度的自由。
惠能云:「一切善法,皆因大善知識能發起故。
三世諸佛,十二部經,亦在人性中本自具有。不能自悟,須得善知識示道見性;
若自悟者,不假外善知識。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
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
若自心邪迷,妄念顛倒,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
「自性法」既是自悟法門,又是無念法門,同時這是方便法門。
關於這一點,《壇經》中有許多教語可作佐證:
「無念法者,見—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
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中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
「一切經書,及諸文字,小大二乘,十二部經,皆因人置,
因智慧性故,故然能建立。若無世人,一切萬法,本元不有。
故知萬法,本因人興;一切經書,因人說有。」
總之,「自性法」必須是方便法門,只有這樣,各種不同根器的人才能自悟,
只有自悟,即由自本性中親自證得,方可達到無念境界,
這是一種法與自性達到圓融無礙、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
自然法是自悟法門、無念法門、方便法門三者的統一體。
自然科學的真理觀認為,真理是對世界客觀規律的反映,它是外在於人的,
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每時每刻都在自在地發生作用,
個體的人在實踐活動中應當服從規律。
禪宗所講的真理(佛法、正法、善知識)則是主觀的真理,是自為的、內在的,
它一刻也離不開個體的自性,它的存在與個體的「內證本心」是絕對不能分割的。
真理與本心自性是一體無二的、而不是互相外在的。
一旦佛法成為外在於個體自性本心的存在,它就不是真正的真理,
而是「法障」。在禪宗看來,凡是能引導人超越日常功利欲念,
以及由此帶來的諸般痛苦、煩惱、不善心而達到清淨純潔、
圓融無礙的精神自由境界之一切法都可稱之為佛法(真理)。
清淨自性的證悟是檢驗佛法真理的唯一標準。
某法門若有助於我內證自己清淨自由的本心,便是真理,
反之,若阻礙自己的心靈自由,便是「法障。」
在禪宗那裏,「真理」不是與「謬誤」對待的,
而是與「法障」相對待的,因為禪宗認為,心含萬法,
一切法都是佛法,法無正錯之分,只有方便隨緣之分,
它與一個人的悟性有關。佛法,作為個體自救的真理,
它的最大特徵是「自性法」。
所謂「自性法」,就是從自己清淨本心中證得的。
法與本性是同體一如的,是一種無念之法,無法之法。
說它是法,是因為從自性中證得,
說它是無法,是因為它與自性絕對和諧統一的,達到一種高度的自由。
惠能云:「一切善法,皆因大善知識能發起故。
三世諸佛,十二部經,亦在人性中本自具有。不能自悟,須得善知識示道見性;
若自悟者,不假外善知識。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
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
若自心邪迷,妄念顛倒,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
「自性法」既是自悟法門,又是無念法門,同時這是方便法門。
關於這一點,《壇經》中有許多教語可作佐證:
「無念法者,見—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
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中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
「一切經書,及諸文字,小大二乘,十二部經,皆因人置,
因智慧性故,故然能建立。若無世人,一切萬法,本元不有。
故知萬法,本因人興;一切經書,因人說有。」
總之,「自性法」必須是方便法門,只有這樣,各種不同根器的人才能自悟,
只有自悟,即由自本性中親自證得,方可達到無念境界,
這是一種法與自性達到圓融無礙、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
自然法是自悟法門、無念法門、方便法門三者的統一體。
析言之,「自性法」作為禪宗的真理觀,有如下特性:
1、自足性:
一切法盡在自性中,自性具一切法。
禪宗把萬法拉入個體心靈中,這就從根本上為個體在探求真理,
自救自度時,充分發揮主體能動性大開方便之門。
禪宗把萬法拉入個體心靈中,這就從根本上為個體在探求真理,
自救自度時,充分發揮主體能動性大開方便之門。
2、相對性:
佛法都是方便說法,說即萬般,理歸於一。
由於佛法是根據不同根器的人,因時因地因緣而施,
故而個體不能把佛法當作教條,而應充分發揮自己的般若之智,
擇其善者而從之,使法與自性契合為一,
從而進入高度的精神自由的境界,即佛的境界。
若不以自性為主體,到處照搬硬套,
就會陷入「法障」,永無解脫之日。
3、自由性:
由於佛法是根據不同根器的人,因時因地因緣而施,
故而個體不能把佛法當作教條,而應充分發揮自己的般若之智,
擇其善者而從之,使法與自性契合為一,
從而進入高度的精神自由的境界,即佛的境界。
若不以自性為主體,到處照搬硬套,
就會陷入「法障」,永無解脫之日。
3、自由性:
法法而不繫於法,以無念為宗。
法被我所用,如如自在,猶似無法,無法方為正法。
法不是一種外在的、束縛自性的異己力量,而是從自性中親證得來的,
與性是如如一體的。
一切法我們都可利用,法不是目的,而僅僅是手段,
達到目的後,應當把它放在一邊,不能被法束縛。
個體應自如地依法而行,靈活運用,不能因法而礙了手腳。
4、自證性:
法被我所用,如如自在,猶似無法,無法方為正法。
法不是一種外在的、束縛自性的異己力量,而是從自性中親證得來的,
與性是如如一體的。
一切法我們都可利用,法不是目的,而僅僅是手段,
達到目的後,應當把它放在一邊,不能被法束縛。
個體應自如地依法而行,靈活運用,不能因法而礙了手腳。
4、自證性:
一切法都必須經過自證自悟的階段。
諸法能不能成為我自救的真理,以我的悟性為限。
一個大徹大悟的人,世間萬事萬物、山河大地、行雲流水、離合悲歡、
善法惡法、天堂地獄、痛苦煩惱等等,對他而言都可成為誘導人,
領悟自己本性的契機,換言之,都可成為佛法。
相反,一個煩惱很深的人,即便生活在天堂中,四周堆滿了佛經,
他也只是視而不見,仍然輾轉於六道輪之中,不得解脫,
諸妙法對他而言不是他自救的真理。
因此,面對眾多的佛法,我們不能執其一端,否定其餘,
而應用一種開放的心靈來容受它們,理解它們,切不可自我封閉,
不可獨尊我悟之法而謗他人之法,要知道具有自證性、方便性。
迷者正法也邪,悟者邪法也正,正邪全是自正自邪。
諸法能不能成為我自救的真理,以我的悟性為限。
一個大徹大悟的人,世間萬事萬物、山河大地、行雲流水、離合悲歡、
善法惡法、天堂地獄、痛苦煩惱等等,對他而言都可成為誘導人,
領悟自己本性的契機,換言之,都可成為佛法。
相反,一個煩惱很深的人,即便生活在天堂中,四周堆滿了佛經,
他也只是視而不見,仍然輾轉於六道輪之中,不得解脫,
諸妙法對他而言不是他自救的真理。
因此,面對眾多的佛法,我們不能執其一端,否定其餘,
而應用一種開放的心靈來容受它們,理解它們,切不可自我封閉,
不可獨尊我悟之法而謗他人之法,要知道具有自證性、方便性。
迷者正法也邪,悟者邪法也正,正邪全是自正自邪。
正因為禪宗宣導真理的自足性、相對性、自由性、自悟性,
所以禪宗反對權威和個人崇拜。
禪宗並不認為佛經是至高無上、絕對不容懷疑的天條,
而要求個體轉法不被法轉,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智不依識,主張智信,反對迷信,
主張以自悟為中心,反對他人崇拜。
釋尊告訴他的弟子「大疑才有大悟,小疑只有小悟,不疑就永遠不悟。」
這種以標榜個體的主體精神,以能動作用為核心的懷疑精神,
正是禪宗的顯著特色。後期禪宗「見佛不拜」、「呵佛罵祖」、
「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的做法充分地反映了禪宗依法不依人,
依自了法不依不了法的主體精神。
禪宗認為,迷信佛法,求佛求祖,崇拜偈像,而不發揮主體精神,
不但不能使人出迷津,渡苦海,反而成為得道解脫的礙障,
恰如《禦選語錄》所云:「一片白雲橫穀口,幾多歸鳥盡迷巢。」
總之,禪宗的真理觀認為:吾心即法,吾心即佛,捨此之外,無他佛他法。
因此我們應當學會自己思考,依自性而顯發,
萬不可使自己的頭腦,
變成他人思想的跑馬場!
所以禪宗反對權威和個人崇拜。
禪宗並不認為佛經是至高無上、絕對不容懷疑的天條,
而要求個體轉法不被法轉,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智不依識,主張智信,反對迷信,
主張以自悟為中心,反對他人崇拜。
釋尊告訴他的弟子「大疑才有大悟,小疑只有小悟,不疑就永遠不悟。」
這種以標榜個體的主體精神,以能動作用為核心的懷疑精神,
正是禪宗的顯著特色。後期禪宗「見佛不拜」、「呵佛罵祖」、
「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的做法充分地反映了禪宗依法不依人,
依自了法不依不了法的主體精神。
禪宗認為,迷信佛法,求佛求祖,崇拜偈像,而不發揮主體精神,
不但不能使人出迷津,渡苦海,反而成為得道解脫的礙障,
恰如《禦選語錄》所云:「一片白雲橫穀口,幾多歸鳥盡迷巢。」
總之,禪宗的真理觀認為:吾心即法,吾心即佛,捨此之外,無他佛他法。
因此我們應當學會自己思考,依自性而顯發,
萬不可使自己的頭腦,
變成他人思想的跑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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