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是以一種特定的方式覺察
有意識地覺察 ( On Purpose )、
       活在當
( In the Present Moment )
 不做判斷 ( Nonjudgementally )。  
 
      首先,正念意味著“ 有意識地覺察 ”。
      有時我們把“ 正念 ”(
Mindfulness)和
覺察 ”(Awareness
      這兩個詞當作通用的,這並不是什麼好習慣。

我也許覺察到自己有些急躁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在有意識地覺察急躁
      為了保持正念,我需要有意地覺察自己,
而不是隱隱約約習慣性地覺察自己。

      例如,知道我們在吃東西,並不等於我們在吃的時候念念分明
 
      讓我們以吃為例子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
      若在吃時保持正念,我們將主動感覺吃的過程
      並留意吃的感受以及我們的反應

      我們還會注意到自己是否正在專心吃飯
一旦發現自己走神了,
      就有意識地把注意力帶回到吃的過程

      若沒有保持正念,表面上我們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
      但也許我們同時在思考一百零一件無關的事情,也許還在看電視、
      談話或閱讀 — 甚至同時在做這三件事情!

      這樣,我們並沒有在用心吃東西。
      我們也許只是隱約地感覺到身體,而對心念情感知之甚少
 
      當我們對心念只有模糊的感覺,它們就會隨意攀緣
      不會主動將注意力帶回到吃的過程,它們沒有目的性

      而目的性是正念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若我們致力於體會當下,無論是呼吸、
某種情感或就像吃這樣簡單的行為,
      我們就在積極地培育心。

      如果讓心任意攀緣,各種心念都可能生起
包括那些反映惱怒貪愛
      憂愁、報復、自憐等非善巧心態的心念。

      若放任這樣的心念,我們將強化相應的情感,並給自己帶來痛苦

      當我們有目的地將意識脫離這些心念而帶往某個 停泊點」時,
      我們將削弱它們對我們生活的影響力,並為培育平靜和
      愉悅的心境創造了條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大方廣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