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固定在氣息的接觸點上,清楚了知氣息的長短。
而清楚了知整個氣息進出的過程。
都經過那一點磨鋸著。這是第三個方法。
也不用知道氣息的進出。
第四個才是內觀的修法。
第一個方法:要數息,而數字是一種概念。
第二個方法:要去注意氣息長短的形式,
第三個方法:要去注意氣息的進出,這是經由創造進出
第四個方法:它只是去醒覺接觸的實相,所以是「內觀修法」。
但是這種修法也可能混雜成禪定的修法。
如果禪修者不是直接念住於氣息接觸的醒覺,而是在心中默念、
標記「接觸」的概念,那麼又落入了創造概念念、觀念的老毛病,
而變成了在修禪定,不是修內觀了。
因此,心無法如實地去觀照這些過程,
的概念,去重新塑造這些已逝去的過程。
要跟上這些自然的過程,禪修者只需要保持念住,
以念住守護於這種醒覺時,念頭就被鎖在外面而無法闖入。
這樣就沒有機會形成各種概念、想像或觀念。
因此便能直接在這些過程生起的當下,如實地觀照它們,
而不受任何雜念的扭曲,這才是真正內觀的修法。
念住於這些過程,唯一的方法就是要非常嚴密地、努力地保持警覺。
但是,為什麼他會煩躁不安呢?因為他不去念住於接觸或感覺,
而反而將心關注在自己所作的精進上。
注意力已經離開了禪修的所緣時,精進是沒有用的。
要保持注意力集中在禪修的所緣上,而同時努力精進。
那麼,禪修者首先就要確定注意力是固定在禪修的所緣上。
當禪修者能夠對禪修的所緣保持醒覺,而又能夠以念住守護這種醒覺時,
便可以更精進地去保士謂嶄虱犬態。當他以這種方式精進時,他會發現,
精進的作用是要幫助注意力集中在禪修的所緣上,而不是把注意力
轉移到精進本身。這樣去加強精進時,心才會變得更加地專注。
精進力應該發揮得恰到好處。但是多少才是恰到好處呢?
我想這句話應該是威廉 .布雷克 (William Blake) 所說的 :
「要嚴密地念住。要嚴密地念住,不起心動念,
這便是正精進 。」
或是在呼吸時,他喜歡停一下、開始,然後再停一下。
這些都是散亂的現象,這正顯示念住並未徹底地建立起來。
為了提醒禪修者應該避免分心、散亂,孫倫禪師教誡:
如果是觀苦受,就要讓心更深入地安住於苦受。
《清淨道論》談到:如果禪修者起身、移動了姿勢,
禪修者就得重新開始建立。
坐的時候,無論什麼感覺生起,
以注意力固守在接觸或感覺的醒覺上,
另一方面,由於這些光、色彩和圖形很具吸引力。
便開始體驗到某種程度的平靜與輕安。
他會以為這是修行的最佳效果。
由於對這種經驗的品玩,以及平靜與輕安的吸引力,
再繼續精進用功。
而不願意離開。孫倫禪師對他的評論是:
禪修者總是喜歡自認為至少證得了一、二個果位。
心理上已經這樣自我肯定了,他便四處找人印證。
遺憾的是,如此一來禪師還必須很客氣而間接地指出他的錯誤。
孫倫禪師從不為人印證,不管禪修者是否真的證得了
孫倫禪師唯一的評論:
因此而滿足於他自以為是的進步。於是,他的修行懈怠了,
因而在修行的道路上停滯不前,而得不到任何實質的進步。
假使禪修者善業具足的話,他就能走上易行道 ,
無須承受那麼多痛苦就能證得果位。
但是我們絕大多數,如我們自己所見的,
因為我們沒有具備那樣的善業。其實沒有理由感到懊惱。
苦受是一個很有效的禪修所緣。
來建立更深、更強的念住。因為,
他會牢記要喚起必要的熱誠去克服苦受。
樂受就不同了。由於禪修者喜歡樂受,
和欲望將征服他,使他無法如實地觀照樂受,反而由這個樂受,
引發生死流轉鏈上的下一個環結貪愛 (註:十二緣起,受緣愛)。
來克服苦受的煎熬和疼痛。這種疼痛的煎熬,
某個部位在疼痛,以及苦受本身所造成的。
但是,當我們建立起充分的念住去深入疼痛的感覺時,
禪修者必須不斷地在與苦受的奮鬥過程中,
這樣,因便在果中被消滅了。
那麼,外來的痛苦就不再能困擾他了。
禪修者將證得真正的解脫智慧,
要體驗到這一刻,禪修者必須圓滿地建立身念住。
所面臨的最大的障礙,這也是使他不斷地退縮之處。
苦受可以讓禪修者建立起充分的專注力和念住力,
心念住的建立。當心念住圓滿建立時,
他不願意熱切地精進,很快就坐立不安,
容易懷疑、害怕苦受,當究竟實相
我們自己就是這種典型的人物。想要獲得禪修成果,
但卻不願播下善種的是我們;希望得到報酬,
我們希望只憑著談論,而不用太努力,就可以到達那個,
只有非常努力才能達到的目標;我們喜歡自我欺騙,
以為自己已經進入那個唯有完全忠實的修行者才能證入的果位。
禪定 (Samatha)、內觀 (Vipassana)
開發心力的修行方式有兩種:
即禪定 (Samatha)和內觀 (Vipassana)。
禪定導致平靜和輕安;
而內觀則能啟發對實相直觀的智慧,因此而達到解脫。
禪定與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有關,
而內觀卻與事物原本的實相有關。
由於禪定所屬的領域是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
因此能夠達到禪定的修行所緣,也是我們為自己所創造的事物。
即使是在走時想到走,彎腰時想到彎腰,接觸時想到接觸,
這些都是我們為了更容易掌握到各種姿勢的實際現象,
而在心中創造出來的概念。
任何我們為自己所創造出來的事物,
都可以作為修習禪定的所緣。
任何我們所塑造出來的現象任何的想法、
觀念、思惟和概念,都能導向禪定。
禪定本身並沒有什麼錯,禪定的修習是正當的。
甚至有很多理由,使它值得加以推薦。
但是禪定是不同於內觀的。因此想得到禪定成果的人,
可以修習禪定;想要獲得內觀成果的人,就必須修習內觀了。
不管是先修禪定,再轉入內觀;
或者是直接修內觀,內觀是遲早都要修的。
到底禪修者想先修禪定,然後再轉為內觀,
還是立即修內觀,這是他自己的抉擇。
我身為一個內觀的禪修者,並不應該太過熱心地要他立即做選擇。
孫倫禪師曾說:每個人應該做他想做的事。
做他想做的,就不致於會給他帶來困擾。
問題是:如果我們通常就製造行走、彎腰、接觸的概念
來幫助我們更容易了解身體的各種姿勢;
如果我們的心總是傾向於創造想像和觀念,
我們可能如實地觀照實相的種種過程嗎?
是否可以不必套上種種的觀念來瞭解這些過程呢?答案是:
如果一定要借助觀念和思想來瞭解這些過程的話,
那麼我們就永遠無法直接地掌握這些過程,
那也就永遠無法獲得解脫智慧而達到解脫了。
但是,要直接地、如實地掌握實相的過程是有可能的。
那就是內觀獲得直觀的解脫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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