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大 一 如
綱要:
(1)十大為體、相、智、德、理、事、能、用、時、空,此為佛乘宗理論核心及修法之精要。
(2)佛性乃此十大,亦名十德。十方三世諸眾生,唯佛乃能圓融十大,萬德莊嚴,萬法圓通,
而住於常樂我淨之常寂光土。佛以法界為身心、智德為能用、度眾為理事,於無量時空中,
以無量法門廣度法界無量眾生。
而住於常樂我淨之常寂光土。佛以法界為身心、智德為能用、度眾為理事,於無量時空中,
以無量法門廣度法界無量眾生。
(3)本門修法之原則為體相一如、智德周全、理事圓融、能用並濟,時空統一。
住此十大一如境界中,體如虛空,相好莊嚴,理無不知,事無不能,智無一惑,德無不被,
能全用全,永恆自在。(此亦為佛之定義)
住此十大一如境界中,體如虛空,相好莊嚴,理無不知,事無不能,智無一惑,德無不被,
能全用全,永恆自在。(此亦為佛之定義)
釋意:
法界之立,必有其基體(最小存在物),是名【佛性】,此物具足體、相、智、德、理、事、
能、用、時、空十大,其境界為空有、身心一如,圓融精神、物質,動靜隱顯一如。
其在法界中之存在,顯則森羅萬相,隨緣衍化;隱則常寂光中,自他一如。
十大一如為佛境界,於此大自在環境中,體如虛空,相包萬有,十法界一如,十大自在,
是不可思議之不二法門。
行者修此法門,若能入其神髓,則能不立一法而圓通萬法,雖住無相之相、無念之念,
卻能不離眾生而得解脫究竟,而且能以眾生為自體,視十法界為家,法法不離自性,
常寂光中轉大法輪。
法界之立,必有其基體(最小存在物),是名【佛性】,此物具足體、相、智、德、理、事、
能、用、時、空十大,其境界為空有、身心一如,圓融精神、物質,動靜隱顯一如。
其在法界中之存在,顯則森羅萬相,隨緣衍化;隱則常寂光中,自他一如。
十大一如為佛境界,於此大自在環境中,體如虛空,相包萬有,十法界一如,十大自在,
是不可思議之不二法門。
行者修此法門,若能入其神髓,則能不立一法而圓通萬法,雖住無相之相、無念之念,
卻能不離眾生而得解脫究竟,而且能以眾生為自體,視十法界為家,法法不離自性,
常寂光中轉大法輪。
(1)體大: 心物一如,空有一如,身心不二,本性即佛性。
【註釋】 體為體性,事物之實質為體,而體之不變異稱為性,亦即不變之真理實相。
體有別於相,相為非一、相對、有限、非常之法相,而體者,則為一、絕對、無限、
真常之法性。
體即佛性,為法界最小之構成物,佛性大而無外,小而無內,是以相、智、德、理、事、
能、用、時、空皆為其之延伸與展現,即法界間一切身心、空有,精神與物質,皆為其所成,
是以佛與眾生其體平等無異。華嚴經十地品云:「住三地菩薩已,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
聖境界者,空有一如,身心不二 本性即佛性;凡位者,對立分別,夢幻泡影,如露如電。
體有別於相,相為非一、相對、有限、非常之法相,而體者,則為一、絕對、無限、
真常之法性。
體即佛性,為法界最小之構成物,佛性大而無外,小而無內,是以相、智、德、理、事、
能、用、時、空皆為其之延伸與展現,即法界間一切身心、空有,精神與物質,皆為其所成,
是以佛與眾生其體平等無異。華嚴經十地品云:「住三地菩薩已,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
聖境界者,空有一如,身心不二 本性即佛性;凡位者,對立分別,夢幻泡影,如露如電。
( 2 ) 相大: 統一有色、無色之法界萬相、差別相,亦即一合相的境界,
自他一如故。
自他一如故。
【註釋】 相,即有形無形之法界萬相;大,即周遍法界之義。
大乘起信論:「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此相大即真如之相,
具足大智慧光明等無量之性德,依如來藏之義,體發乎為相恆沙無量,故稱相大。
體為自法之本體,相則為其所顯現之現象與特質。凡夫之相為一切諸法之別相,
(如地之堅相、水之濕相、火之熱相)皆為虛妄,在虛妄中,一一皆可破壞,
實相皆悉不可得。
相對於此,無漏智所証之實相則離虛妄之諸相平等一如,相之究竟義為諸法實相,
其義為本體、實體、實相、本性等;引伸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
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此係佛陀覺悟之內容,意即本然之真實。
具足大智慧光明等無量之性德,依如來藏之義,體發乎為相恆沙無量,故稱相大。
體為自法之本體,相則為其所顯現之現象與特質。凡夫之相為一切諸法之別相,
(如地之堅相、水之濕相、火之熱相)皆為虛妄,在虛妄中,一一皆可破壞,
實相皆悉不可得。
相對於此,無漏智所証之實相則離虛妄之諸相平等一如,相之究竟義為諸法實相,
其義為本體、實體、實相、本性等;引伸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
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此係佛陀覺悟之內容,意即本然之真實。
( 3 ) 智大: 心能,法界萬有,過去、現在、未來之一切理事,無所不知。
【註釋】 指捨離主觀、客觀之相,而達平等之真實智慧。
即菩薩於初地入見道時,緣一切法之真如,斷離能取與所取之差別,境智冥合,
平等而無分別之智。亦即遠離名想概念等虛妄分別之世俗認識,唯對真如之認識能
如實而無分別。此智屬於無漏智,為佛智之相應心品。
修行理事之圓融在於轉八識成四智,即佛果四智。謂至佛果轉捨有漏識蘊所依而得之
四種無漏智,略稱四智。即:
即菩薩於初地入見道時,緣一切法之真如,斷離能取與所取之差別,境智冥合,
平等而無分別之智。亦即遠離名想概念等虛妄分別之世俗認識,唯對真如之認識能
如實而無分別。此智屬於無漏智,為佛智之相應心品。
修行理事之圓融在於轉八識成四智,即佛果四智。謂至佛果轉捨有漏識蘊所依而得之
四種無漏智,略稱四智。即:
1.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 — 乃轉第八阿賴耶識所得之智。
此智無諸分別,性相清淨,離諸雜染,如圓鏡之光明,
遍映萬象事理,纖毫不遺。
此智無諸分別,性相清淨,離諸雜染,如圓鏡之光明,
遍映萬象事理,纖毫不遺。
2.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 — 係轉第七末那識所智。
此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與大慈悲等恆共相應,
平等普度一切眾生。
平等普度一切眾生。
3.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 — 係轉第六意識所得智。
此智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依有情眾生不同根機,
自在說法,教化眾生。
自在說法,教化眾生。
4.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 ─ 又稱成所作智、作事智,係轉眼、耳等前五識所得之智。
此智欲利樂諸有情,故能於十方以身、口、意三業為眾生行善,
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此智欲利樂諸有情,故能於十方以身、口、意三業為眾生行善,
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具此四智即可達於佛果。
( 4 ) 德大: 萬有即己身心,同體大悲,即一合相之德,
即普度眾生之願行,自度度他,圓滿法界。
即普度眾生之願行,自度度他,圓滿法界。
【註釋】 德為法界最高和協力,亦為融通統貫法界萬相萬物的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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