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 社團組織
何不請第一座?
【法眼.文益禪師】
一日有大寧寺僧,
延請第二座開堂。
洪州太守.宋令公云:
「何不請第一座。」
眾無語。
法眼代云:
「不勞如此。」
大方廣
大方廣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7 )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