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
    
 
 

廣州志道禪師,六祖慧能大師之法嗣,南海人。
初參六祖,問道:
「學人自出家,覽《涅槃經》十載有餘,
未明大意,願和尚垂誨。」
 
六祖道:「汝何處未明?」
 
志道禪師回答道: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於此疑惑。」
 
六祖道:「汝作麼生疑?」
 
志道禪師回答道:
 
「一切眾生皆有二身,謂色身、法身也。
色身無常,有生有滅;法身有常,無知無覺。
經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者,未審是何身寂滅?
何身受樂?若色身者,色身滅時,四大分散,
全是苦,苦不可言樂。
 
若法身寂滅,即同草木瓦石,誰當受樂?
又法性是生滅之體,五蘊是生滅之用,
一體五用,生滅是常。

生則從體起用,滅則攝用歸體。
若聽更生,即有情之類不斷不滅。
若不聽更生,即永歸寂滅,同於無情之物。
如是則一切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
尚不得生,何樂之有!」

 
一切眾生都有色、法二身,
色身是無常的,有生有滅。
法身則是恒常的,無知無覺。
經中講「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不知道究竟是哪個身寂滅,哪個身受樂?

若說是色身受樂,色身滅時,四大分解,
全是苦受,無樂可言。

若說是法身受樂,法身寂滅,如同草木瓦石,
無知無覺,又如何感受到樂呢?

再說,法身是生滅之體,五蘊是生滅之用,
一體具足五用,從體而言,
生滅就是常,而不是無常。

生就是從法身起用,滅就是攝用歸體。
有情之生命既是法身所起之用,若聽任再生,
這就說明生命是不斷不滅的了。

反過來說,
有情之生命入滅之後若不令其再生,
這就說明生命永遠地歸於寂滅,
如同草木等無情之物了。
這樣一來,所謂的涅槃,也就是歸於寂滅,永不再生,
實際上就是一切諸法被涅槃所拘禁。
再生尚不可得,還有什麼樂可言呢?
 
很顯然,志道禪師的觀點是一種典型的外道邪見。
他把色身和法身、生死和涅槃打成兩截,
看作是兩個相互外在的東西,
認為色身是無常的,有生有滅,
法身是恒常的,無生無滅。

這樣他就把涅槃理解為,
在五蘊生滅之外的某種死寂的狀態,
認為涅槃就是生命歸於死寂,永不再生。
 

聽完志道禪師的解釋,六祖呵叱道:

「汝是釋子,何習外道,而有斷、常邪見,而議最上乘法?
據汝所解,即色身外別有法身,離生滅求於寂滅,
又推涅槃常樂,言有身受者。斯乃執吝生死,耽著世樂。

汝今當知,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
分別一切法為外塵相,好生惡死,念念遷流,
不知夢幻虛假,枉受輪回,以常樂涅槃翻為苦相,終日馳求。

佛湣此故,乃示涅槃真樂,
刹那無有生相,刹那無有滅相,
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現前。
當現前之時,亦無現前之量,乃謂常樂。
 
此樂無有受者,亦無不受者。
豈有一體五用之名?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
令永不生,斯乃謗佛毀法。

 
你是個佛門弟子,如何用外道的這種斷見和常見,
來妄自評論諸佛的最上乘妙法?據你的理解,
在無常的色身之外另有一個恒常的法身,
在生滅之外另有一個寂滅,並且認為在這種寂滅狀態中,
有個身體在享受恒常不壞的快樂。

你雖然是修道的人,
可是你的這種想法恰恰說明,
你還執著於生死,貪著世間的快樂。
 
你現在應當明白,諸佛因為看到一切眾生處於迷惑之中,
妄認五蘊假合而成的色身為自我,而把色身之外的六塵境界,
執為外在的實有,由此而產生好生惡死的取捨心,
並在這種分別心中念念遷流,卻不明白這一切,
五蘊色身也好,外在的塵境也好,生死之相也好,苦樂之受也好,
都是唯心所現,如夢如幻。

他們終日向外馳求,
徒勞地在生死中輪回,
反而把常樂我淨的涅槃看作是苦。
 
諸佛因為湣念這些眾生,於是向他們開示涅槃真樂,
在這種涅槃真樂中,刹那無有生相,刹那無有滅相,
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現前。當這種寂滅現前的時候,
卻沒有現前的想法,這就是常樂。

在這種常樂中,既不能說有受者,也不能說無受者。
哪里還談得上一體五用之名,更說什麼涅槃拘禁諸法,
令它們永遠不得再生呢?這完全是在謗佛謗法!

 
聽吾偈曰:
 
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
凡愚謂之死,外道執為斷。
諸求二乘人,目以無為作。
盡屬情所計,六十二見本。
妄立虛假名,何為真實義。
唯有過量人,通達無取捨。
以知五蘊法,及以蘊中我。
外現眾色象,一一音聲相。
平等如夢幻,不起凡聖見。
不作涅槃解,二邊三際斷。
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
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
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
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
吾今強言說,令汝舍邪見。
汝勿隨言解,許汝知少分。

 
志道禪師聽了六祖的這一席開示,疑惑頓消,
心開意解,欣喜誦躍,作禮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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