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月 溪 法師

   


在釋迦佛說法的萬流中,分大、小乘兩部分,
小乘經典是解釋相對(指萬法)及否定相對,絕少發揮絕對。

大乘經典則大略可分為三種:

 一、先否定相對使入絕對,    
即三論宗是也。      

二、先解釋相對,否定相對,
                    而轉相對為絕對者,唯識宗是也。

                     三、直入絕對者,則不立文字,直指人心,
    見性成佛之禪宗是也。

禪宗之方法,
乃一種直截核心之方法,
不作無謂之眾多否定,
惟否定最後之一否定(即打破無始無明),
遂直入絕對之境,故名「頓悟」。
 
其餘中國大乘各宗,皆由否定相對入於絕對者,
其否定方法雖有別,而其達到絕對時所承認者則無殊。

小乘所以少談絕對者,良以根基淺薄之眾生,
一時無法領會絕對妙理,故先作相對之解釋,
然後否相對,以為超越相對之跳板耳。
 
吾人敘述至此,應記住「真如絕對境界,非語言文字所能表達」一言,
故釋迦說法之後,隨即否定其曾說法,曰:

                 「我四十九年說法,未曾說著一字。」又曰:
                 「我從某夜得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        
                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否說,當說。」

                  又曰:「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  

誌公和尚云:「無有一法可得,翛然自入無餘。」

   六祖惠能大師云:「我若說有法與人,即為誑汝。」

佛及諸祖師所以如是鄭重聲明者,
欲眾生勿陷於「認指為月」之謬誤也。
 
思想、語言、文字,異名而同體。
思想是無聲的語言,語言是有聲之思想;
文字是有形之語言,語言是無形之文字。

凡斯三者,可以一「名」字統之。
無著菩薩(攝大乘論)謂「名有兩種:一言說名,二思惟。」

即現在西洋之心理學家,亦皆能明此種闗係,
至謂將來可於腦內之顫動,而測知思想之動向。
哲學家羅素亦謂思想為內在之語言。
然思想也,語言也,文字也,皆「假名」,起於一念無明
(即腦筋作用,亦即妄想)。
 
故臨濟禪師云:
「名句不自名句,還是汝目前昭昭靈靈
鑑覺聞知照燭底,安一切名句。」

名句文字即是起自妄想,故有生滅變化,
故是相對者,相對不能表示絕對,故《楞伽經》云:

「第一義者(即絕對)聖智自覺所得,非言說妄想覺境界,
是故言說妄想,不顯示第一義。」

《解深密經》云:

「我說勝,是諸聖內所自證;
           尋思所行,是諸異生輾轉所證」
 
又云:
「勝義無相所行,尋思但行有相境界; 
   勝義不可言說,尋思但行言說境界;
   勝義絕諸表示,尋思但行表示境界;
   勝義絕諸諍論,尋思但行諍論境界。
 
《圓覺經》云:
「修多羅教,如標指月,如復見,可知所標,
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

語言文字譬如「指」(相對的),而真如佛性譬如「月」(絕對的);
「指」之為用,但能示月之所在,而非月也。
因指而見月,則之功畢,見月忘指可也,但若見指而不見月,
或誤認「指」即是「月」,「指」不特無功,反將為礙。
莊子所謂「得魚忘荃,得兔忘蹄」是也。
 
今人埋頭經籍,拘執文義,其為害豈淺鮮哉!
此不立語言文字、教外別傳所以能建立也。
若能藉相對語言文字之指示,證入真如絕對之境,
則經籍文字者,直可以之覆瓿裹瘡而已,此理雖道家儒家也能言之。

文殊菩薩讚維摩詰之言曰:
 
乃至無有言說,是真入不二法門者。」
 
足見文字之不能表示絕對,乃諸家所共承認,
文字語言之所能發揮者,實屬有限。
 釋迦為救其窮,特於教旨之外另之更為直接之方法,曰:
 
  「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
 不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 

此為禪宗成立之開始。
 
然此種直接而樸素之方法,蓋亦本於自然之法則,故《楞伽經》云:

  「大慧!一切剎土有言,言說者,是作耳。           
               或有佛剎瞻視顯法、或有作相、或有揚眉……,          

                   大慧!如瞻視令諸菩薩得無生法忍,及諸勝三昧,          
是故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

                         大慧!見此世界蚊蚋蟲蟻是等眾生,無有言說而各辦事。」 
 
《華嚴經》云:

一切諸佛出妙音聲,為眾生作佛事;
       一切諸佛寂寞無言,為眾生作佛事。

即素以不立文字為口號之禪宗祖師,如道信、惠能、馬祖、
百丈、大珠、臨濟、趙州、雲門等,皆有法語著作傳世。

《六祖壇經》云:

「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
       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

「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文字』兩字,亦是文字,
見人所說,即便謗他言著文字。
      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
 
故文字雖低能,倘能因指而見月,則文字未曾無功;
                倘得魚而守荃,則文字未曾無累。故三藏十二部者,
乃假立而不能否定,非佛也;    
能否定而不能假立,亦非佛也;
能假立又能否定,於是佛乃絕對無瑕,
無得而指摘駁之者。

    佛曾說「唯心」矣,又隨即否定之;
佛曾說「真如」矣,隨即否定之;
佛曾說「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矣,又隨即否定之,曰:
「名也,非實也,不可得也。」

夫如是而後佛之說法乃無滯沾,入於絕對而無餘。

否定者乃進入絕對之方法,亦表顯絕對之方法也,
故佛之說法,有隨說隨加否定者,非此無以刪盡迹象,
無以脫盡滯礙。
 
如《金剛經》云:

「佛說眾生,即非眾生,是名眾生;
    佛說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佛說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若知乎,然後可以誦經,可以學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方廣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