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順  法師 著

 


一  空為大乘深義


   佛,是由於覺證空性而得自在解脫的。

   所以從覺證來說,空是一切法的真實性,是般若 — 菩提所覺證的。
   從因覺證而得解脫來說,空是解粘釋縛的善巧方便。

   空,無所住,無著,無取等,是趣證的方便,是覺證的成果。
   一約真性說,一約行證說。現在要說的大乘空義,是約真實義說。
   在大乘法中,空是被稱為:「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的。
   如《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是其義,
   不生不滅是其義』等。

   《十二門論》也說:「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所以空、無生、寂滅等,   是大乘的甚深義。
   為什麼被看為最甚深義?這是世俗知識 — 常識的、科學的、
   哲學的知識所不能通達,而唯是無漏無分別的智慧所體悟的。
   這是超越世間一般的,所以稱為甚深。

二  空與滅之深義

   這一最甚深處,佛常以空、無生、滅、寂滅等來表示。
   凡佛所說的一切名言,都可以說是世間共有的。
   如依世間名義去理解,那只是世間知識,而不是佛說的深義。

   所以這些詞語,都含有不共世間的意義,而不能「如文取義」的。
   例如空與無生滅的寂滅,一般每照世間的解說,認為是虛無消極的,
   而不知恰好相反,這是充實而富有積極意義的。

   空:     佛經每舉虛空為譬喻,有時更直稱之為虛空。
                        從一般來說,虛空是空洞得一無所有。
                   而佛法中說:虛空是「無礙為性」,「色於中行」。

   物質
: 「色」的特性,是礙;而虛空的特性,是無礙。
                      無礙,不但是在於物質的質礙以外,也與物質不相礙。

   由於虛空的無礙性,不但不障礙物質,反而是物質 — 色的活動處。
   換言之,如沒有虛空,不是無礙的,物質即不可能存在,不可能活動。

   因此,虛空與物質不相離,虛空是物質的依處。
   佛法所說的空或空性,可說是引申虛空無礙性的意義而宣說深義的。

   空: 不是虛空,而是一切法(色、心等)的所依,一切法所不離的真性,
                是一切法存在活動的原理。

   換言之,如不是空的,一切法即不能從緣而有,不可能有生有滅。
   這樣,空性是有著充實的意義了。
   說到寂滅,本是與生滅相對的,不生不滅的別名。
   生與滅,為世俗事相的通性,一切法在生滅、滅生的延續過程中,
   但一般人總是重於生,把宇宙與人生,看作生生不已的實在。

   滅,不是斷滅,不是取消,而是事相延續過程的一態。

   在與生相對上看,「終歸於滅」,滅是一切必然的歸宿。
   由於滅是一切法的靜態,歸結,所以為一切活動起用的依處。
   佛法稱歎阿彌陀佛,是無量光明,無量壽命,而從「落日」去展開,
   正是同一意義。

   滅是延續過程的靜態,是一切的必然歸結,引申這一意義去說空滅,
   那寂滅就是生滅相對界的內在本性。生滅滅生的當體,便是不生不滅的寂滅性。
   由於這是生滅的本性,所以矛盾凌亂的生滅界,終究是向於寂滅,
   而人類到底能從般若的體證中去實現。

三  從事相而觀見空寂之深義

   一切法空性或寂滅性,是一切法的真實性,
   所以要從一切法上去觀照體認,而不是離一切法去體認的。

   如《般若心經》說:『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深般若,是通達甚深義的,照見一切法空的智慧。經文證明了,甚深空義,
   要從五蘊(物質與精神)去照見,而不是離色心以外去幻想妄計度的。

   說到從一切法去觀察,佛是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的,也就是從種種意義,
   種種觀察去通達的。但總括起來,主要的不外三門:

   (一)、從前後延續中去觀察,也就是透過時間觀念去觀察的。                      
                   (二)、從彼此依存中去觀察,也就是透過空間觀念
(或空間化、平面化的)去觀察的。         
   (三)、直觀事事物物的當體。這猶如物質的點、線、面一樣;                      
            而甚深智慧是從豎觀前後,橫觀彼此,直觀自體去體認,               
             而通達一切法性 — 空或寂滅性。                                                       

   (一)、從前後延續去觀察時,得到了「諸行無常」的定律。

       一切法,不論是物質或精神,無情的器世間或有情的身心,都在不息的流變中。
       雖然似乎世間有暫住或安定的姿態,而從深智慧去觀察時,發覺到不只是
       逐年逐月的變異,就是(假定的)最短的時間 — 一剎那,也還是在變異中。
       固有的過去了,新有的又現起,這是生滅現象。

       這一剎那的生滅,顯示了一切都有「諸行」(動的),都是無常。
       這種變化不居的觀察,世間學者也有很好的理解。

       但是世間學者,連一分的佛學者在內,都從變化不居中,取著那變動的事實。
       也就是為一切的形象所蒙蔽,而不能通達一切的深義。

       唯有佛菩薩的甚深般若,從息息流變中,體悟到這是幻現的諸行,不是真實有的。
       非實有的一切,儘管萬化紛紜,生滅宛然,而推求本性,無非是空寂。
       反過來說因為一切法的本性空寂,所以表現於時間觀中,不是常恆不變,
       而現為剎那生滅的無常相。無常,是「無有常性」的意義,
       也就是空寂性的另一說明。

  (二)、從彼此依存去觀察一切法時,得到了「諸法無我」的定律。

       例如有情個體,佛說是蘊界處和合,不外乎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現象。
       所謂自我,是有情迷妄的錯覺,並不存在,而只是身心依存所現起的一合相 —
       有機的統一。稱之為和合的假我,雖然不妨,但如一般所倒想的自我,
       卻不對了。

       印度學者的(神)我,是「主宰」義,就是自主自在,而能支配其他的。
       換言之,這是不受其他因緣(如身心)所規定,而卻能決定身心的。
       這就是神學家所計執的我體或個靈。

       照他們看來,唯有這樣的自主自在,才能不因身心的變壞而變壞,
       才能流轉生死而不變,才能解脫生死而回復其絕對自由的主體。

       但這在佛菩薩的深慧觀照起來,根本沒有這樣的存在。
       無我,才能通達生命如幻的真相。依此定義而擴大觀察時,小到一微塵,
       或微塵與微塵之間,大到器世界(星球),世界與世界,以及全宇宙,
       都只是種種因緣的和合現象,而沒有「至小無內」,「至大無外」的獨立自體。

  (三)、從一一法的當體去觀察時,得到「涅槃寂靜」的定律。

       雖然從事相看來,無限差別,無限矛盾,無限動亂;而實只是緣起的幻相 — 
       似有似無,似一似異,似生似滅,一切終歸於平等,寂靜。
       這是一一法的本性如此,所以也一定歸極於此。
       真能通達真相,去除迷妄,就能實現這平等寂靜。

       矛盾,牽制,動亂,化而為平等,自在,安靜,就是涅槃。
       大乘法每每著重此義,直接的深觀性空,所以說:
       「無自性故空,空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從豎觀前後,橫觀彼此,直觀自體,而得「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三法印」。但這決非三條不同的真理,而只是唯一絕待的真理,
      被稱為「一實相印」——法性空寂的不同說明。

      三印就是一印,一印就是三印。

      所以,如依此而修觀,那麼觀諸法無我,是「空解脫門」;
      觀涅槃寂靜,是「無相解脫門」;觀諸行無常,是「無願(作)解脫門」。
      三法印是法性空寂的不同表現,三解脫門也是「同緣實相」,
      同歸於法空寂滅。

      總之,佛法從事相而深觀一一法時,真是「千水競注」,
      同歸於空性寂滅的大海。所以說:「高入須彌,咸同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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