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光 、 識 光

【 太乙金華宗旨 】─ 呂洞賓


 

呂祖曰:回光法,原通行住坐臥。
只要自得機竅,吾前開示云:
「虛室生白,光非白耶。」

但有一說,初未見光時,此為效驗。
若見為光,而有意著之。
即落意識,非性光也。

子不管他有光無光,只要無念生念。
何謂無念,千休千處得。
何謂生念?一念一生,持此念乃正念。

與平日念不同,
今心為念,念者現在心也。
此心即光、即藥。

凡人視物,任眼一照去。
不及分別,此為性光。

如鏡之無心,而照也;
如水之無心,而鑑也。
少頃,即為識光,
以其分別也。

鏡有影,已無鏡矣;
水有象,已非水矣。
光有識,尚何光哉!

子輩初則性光。轉念則識。
識起,而光杳不可覓。
非無光也。光已為識矣。

黃帝曰:

聲動,不生,而生
即此義也。


楞巖推勘入門曰:
不在塵,
不在識,
惟選

此則何意?塵是外務,所謂器界也。
與吾了不相涉,但逐之,則認物為己。
物必有還,通還戶牖,明還日月。
借他為自,終非吾有。


至於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明還日月,見日月之明,無還也。
天有無日月之時,
人無有無見日月之性。


若然,則分別日月者,
還可與為吾有耶!
不知因明暗而分別者,當明暗兩忘之時。
分別何在?故亦有還,此為內塵也。


惟見性,無還。
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則見性亦還矣。

還者還其識,流轉之見性。
即阿難使汝流轉,心目為咎也。

初八還辨見時,上七者,皆明其一一有還。
姑留見性,以為阿難柱杖。
究竟見性,即帶八識,非真不還也。
最後并此一破,則方為真見性。
真不還矣。

子輩回光,正回其最初不還之光,
故一毫識念用不著。

使汝流轉者,惟此六根;
使汝成菩提者,亦惟此六根。
而塵與識皆不用。

非用根也,乃用其根中之性耳。
今不墮識回光,則用根中之元性。
落識而回光,則用根中之識性
毫釐之辨在此也。

用心,即為識光放下,乃為性光
毫釐千里,不可不辨。

識不斷,則神不生;心不空,則丹不結。
心淨心空

不著一物,是名心淨
不留一物,是名心空

空見為空,空猶未空
空忘其空,斯名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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